考虑到原、累现被告均系民营企业 ,高效 、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相应工程款项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,便捷的司法服务,5月18日,
原告成都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石棉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达成约定,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。休庭组织双方到涉案工程现场查看 。扎实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由原告公司为被告公司进行车间改建工程施工 ,现场调解,工程竣工后,
庭审中 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对履行金额和履行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及时处理、针对园区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 ,石棉县法院为助力营商环境良好发展,
现场查看涉案工程后 ,最终,承办法官决定到企业所在的工业园区巡回法庭审理该案 。